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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自助存包不翼而飞,谁负责?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6日06:28 今日早报

  本报记者黄轶涵

  早报讯 去超市购物,存在自助寄存柜里的双肩包和包里的手机、若干现金竟然不翼而飞了。昨天上午,双肩包的主人杨小姐与家乐福超市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但超市却要杨小姐拿出能证明丢失的双肩包里确实有手机和现金的证据来,这让杨小姐很为难:“东西都丢了,这让我怎么证明呢?”

  事件回放:自助存包不翼而飞

  11月17日,杨小姐和男朋友去家乐福购物,他们先到超市入口处的自助寄存柜前存包,可是当选购完物品回来取包时,却发生了意想不到的事:杨小姐按照操作步骤把小票上的密码输进去,打开的寄存柜竟不是自己存包的那一只。

  杨小姐赶紧叫来保安,保安再次输入密码,又一只装满顾客物品的寄存柜打开了,但杨小姐存包的那只寄存柜始终纹丝不动。随后保安用钥匙将杨小姐的柜子打开后,发现寄存在柜子里的包已经是别人的了。“双肩包好端端存进柜子里的,密码纸也一直在身上,包怎么就不翼而飞了呢?”杨小姐无奈地说道。

  现场协商:超市只能赔一个双肩包

  昨天上午,杨小姐和超市就赔偿问题进行了协商,超市还把律师请到了协调现场。杨小姐开门见山,要求超市赔偿本人因存包失窃而带来的损失,但遭到了超市方面的拒绝。

  家乐福委托的律师表示,从超市提供的监控录像上看,杨小姐确实把一只双肩包存进了超市的自助寄存柜,但这只能证明她存进了一只包,至于包里的手机和现金无从考查。杨小姐要求超市赔偿因存包失窃而带来的损失,首先必须提供足以证明丢失的双肩包里确实有手机和若干现金的证据,否则超市将无法满足她提出的赔偿要求。

  “包都丢了,这让我怎么证明?难道我去超市存包前,还要把包里的东西都掏出来让保安仔细检查过,为以后丢包索取赔偿而留下证据?简直太不可理喻了!”杨小姐对律师的说法显得十分气愤。

  家乐福超市公关部经理蒋怡表示,在自助寄存柜上都贴有提醒消费者不要存放贵重物品的提示,如果杨小姐提供不了相应的证据,超市只能赔偿她一个双肩包。

  律师说法:获得赔偿不容易

  浙江浙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轶群表示,杨小姐通过自助寄存柜按自己的意愿存放物品,并保管密码小票,超市对她寄存与否、寄存了何物并不知晓,因此无法对其寄存物进行直接控制和管理,故杨小姐选择自助寄存柜存包,与超市之间形成的是借用而非保管的法律关系。

  超市对自助寄存柜的操作方法已作了说明,并尽到了其他相关提醒义务,如果杨小姐不能证明物品的遗失是该自助寄存柜本身质量问题,或超市在借用服务中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所造成,其物品遗失的责任如由作为出借人的超市承担有失公平。监控录像只能证明杨小姐在自助寄存柜里存了一只包,不足以证明另有手机和现金的存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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