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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追女友 挪用28万党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6日06:30 北京晨报

  人到中年遭遇离异巧立名目挥霍公款

  晨报讯(记者 李婧 通讯员王锐)为了博女友欢心,某大学校办公室副主任顾某以党员培训等名义,挪用党费近28万元。顾某被海淀区检察院以挪用公款罪起诉。日前,法院作出判决,判处顾某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41岁的顾某相貌平庸,是个极其爱面子的人。与前妻离异以后,重新成为单身汉的顾某因为觉得“年纪大了还没孩子,是件没面子的事”,竟然在填写干部履历表时,硬编出了个“儿子”来蒙骗周围的同事。

  2003年4月,顾某开始追求同校的一位年轻女教师。顾某称,为了博得其芳心,他付出了六七万元。尽管他曾以两万元现金作为“生日礼物”,但对方对顾某“还是没感觉”。此后,经人介绍,顾某又认识了另一名女青年高某。这次,顾某进一步加大了“金钱攻势”的力度,先后为对方花费了大约12万元。

  为了应对巨额“爱情消费”,2003年9月至2004年1月间,顾某先后以组织学习班到外地考察、组织党员培训和党员表彰会、慰问困难党员等名义,编造资金用途报告,从学校党费账户里提取公款15万余元。此外,顾某还利用2004年1月间为因故出国的出纳员代为保管保险柜钥匙之机,从保险柜中取出12万余元党费私用。

  今年3月24日,财务人员经过银行对账,发现了上述问题。在顾某的办公室里,工作人员发现了厚厚的一大摞发票,其中包括打车发票18000余元,餐费发票56000余元。在接受纪委审查期间,顾某对为女友花了党费一事羞于启齿,专门求助好友帮忙撒谎,称钱借给他人买房。案件被移送到检察院反贪局后,顾某的朋友发现“事情大了”,遂向检察院澄清事实。这时,顾某才向检察官承认,自己挪用的近28万元公款大部分都“送”给了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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