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拟规定教科书不得使用网络语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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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6日06:45 北京晨报 | |||||||||
新华社电正在审议中的《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草案)》(修改稿)对滥用网络语言之势设立法律屏障。如果得以通过,这将是国内首次将规范网络语言行为写入地方性法规草案,“美眉”、“恐龙”、“PK”这些词汇也将彻底与上海的政府文件、教科书、新闻报道“绝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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