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上海拟规定教科书不得使用网络语言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6日06:45 北京晨报

  新华社电正在审议中的《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草案)》(修改稿)对滥用网络语言之势设立法律屏障。如果得以通过,这将是国内首次将规范网络语言行为写入地方性法规草案,“美眉”、“恐龙”、“PK”这些词汇也将彻底与上海的政府文件、教科书、新闻报道“绝缘”。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