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员不办暂住证老板牵连被罚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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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6日08:26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11月25日热线消息(记者高红日通讯员王兵李哲)一饭店经理雇用了一名没有办理暂住证的来济打工人员。天桥警方在多次要求他为雇员办理暂住证未果后,依照《暂住证申领办法》对这名经理罚款300元。 11月初,堤口路派出所民警清查辖区暂住人口时,发现某饭店经理张某雇用的一名外地来济打工人员还没有办理暂住证。因此,民警要求张某督促其雇员尽快到派出所办理暂
虽然当时张某满口答应,但是之后其雇员却一直未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11月25日上午,在多次劝说无果之后,堤口路派出所依据公安部《暂住证申领办法》有关规定,依法对张某处以罚款300元的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