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余村民获赔15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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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6日08:30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济南11月25日讯(记者董震通讯员鲁力言)济南市历城区董家镇张而村百余户农民种植脱毒草莓苗只开花不结果(本报曾予报道)一案,近日有了终审结果:法院判决省城某种业公司赔偿106户农民经济损失150万元。 近年来,不施农药的“绿色草莓”受到消费者的欢迎,历城区张而村村委为了使本村村民种植草莓增产增收,经过研究决定引进“脱毒草莓苗”。2002年3月,张而村委会受村
对于种子是否存在瑕疵,法院依据权威部门的检测报告,认定种业公司提供的脱毒草莓苗存有瑕疵。在对106户村民种植草莓的数量、平均价格和应得赔偿数额进行了计算后,一审法院判决种业公司赔偿150万元。种业公司对一审判决不服,上诉至济南中院。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至此,一场关系百余户农民利益的官司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