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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实情是政府的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6日08:36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在经过‘非典’疫情考验,两年多的应急机制建设以及问责制度逐步形成和推广的今天,依然发生如此严重的公共安全卫生领域的恐慌事件,实在是不应该。这件事告诉我们,除了进一步完善各个行业各个部门已经制定的各种应急预案,加强相关制度建设外,还要求我们的政府官员和政府部门切实提高执政水平。在信息化时代,对于涉及公众健康和其他利益的事件,尽快向社会公布,有利于采取及时而有效的应对措施。向社会提供真实可靠的公共信息是政府和媒体的社会责任。

  由于我们的部分官员长期以来养成的传统积习,习惯了对外、对上报喜不报忧,导致信息不充分、不准确,对信息的反应不灵敏,以至于个别地方、个别部门在这场危机管理决策中产生了重大失误。这次哈尔滨市停水事件的戏剧性发展,让我们看到了一些类似的影子。但愿从今以后,我们的政府和官员们能够习惯公开,特别是对那些涉及到重大公益的灾难性信息,就更应该及时准确地提供给公众。有许多事,政府做不了,也做不好,应当相信社会力量,拓宽社会参与渠道。

  现代政府官员应该把公开信息作为其伦理的一部分,官员应该把与老百姓的沟通看作是一种理念。现实情况是,多数官员害怕犯错误,总是以一种保守方式来应对危机事件,事实上,这种方式并不奏效。

  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反映出有些领导干部的工作能力和决策水平值得探讨,虽然不能说在这件事情上决策失误,但至少是对困难估计不足,而且一开始就不相信人民群众,没有如实向社会和老百姓公布事情真相,严重低估了人民群众的智慧。

  据中国青年报万兴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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