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分子给海关关员发“月薪” 涉案47名关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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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6日08:52 金羊网-新快报 | |||||||||
东莞海关某办事处员工集体受贿案多数关员因不够受贿“标准”被轻判 新快报讯(记者牟晓翼)为了使走私货物能够顺利通关,走私团伙干脆“承包”海关,每月定期向个别海关工作人员发“月薪”。按照通关环节的各个岗位及关员职位的低高(科员、组长、科长),每人每月从2000元港币至5000元港币不等。这就是去年案发的东莞海关驻凤岗办事处员工集体受贿案。日前,法院作出宣判,因受贿数目达不到刑法规定,多
走私团伙案牵出集体受贿案 2003年11月,广州黄埔海关缉私局破获大案:尹照华以“照华货场”为中转站,其家族走私团伙自2000年1月至2004年4月间,以伪报贸易性质的方式走私牛皮、布料价值高达18亿元,偷逃税3.5亿元。这是迄今为止全国海关破获的最大一起加工贸易走私案。去年4月起截至10月,海关缉私部门共抓获以尹照华为首的家族走私犯罪团伙的全部犯罪嫌疑人42名,今年5月12日,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尹照华等28名走私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海关和检察机关在侦查审理过程中发现,尹照华走私团伙除以伪报贸易为手段外,还在东莞海关驻凤岗办事处的工作人员身上大做文章。东莞市检察机关开始介入展开侦查。 根据职位高低按月发“红包” 2002年5月的一天,尹氏团伙成员尹锦满约时任东莞海关驻凤岗办事处查验科查验二组副组长的杨×生,在凤岗镇雁田伯顿西餐厅见面。 在那里,尹锦满将3000元港币的红包交给杨×生,希望今后照华公司的货物报关速度能更快点,在个别单证不全的情况下能网开一面。从2002年5月至当年的12月间,尹锦满每月都会定期将事先准备好的3000元港币交给杨×生。收受贿赂以后,杨×生多次为照华公司报关车辆优先安排查车车位,安排熟悉的关员查车。 照华公司内部有条不成文的规定,按照通关环节的各个岗位及关员职位的低高(科员、组长、科长),每人每月从2000元港币至5000元港币不等。东莞市检察院在侦查该案时发现,除了杨×生等人之外,东莞海关驻凤岗办事处许多关员也都曾或多或少接受过照华公司的贿赂。 涉案47名关员多数轻判 2004年8月27日,原东莞海关驻凤岗办事处机检科机检组组长杨×生、副组长刘×江、通关科审单一组组长苏×礼等人同一天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9日同时被逮捕。海关内部人士透露,涉及照华公司受贿案的该办事处有47名工作人员被清除出队伍,该办事处负责人也因为领导不力,被取消领导职务。 日前,该案已大体处理完毕。47名涉案人员大多未被追究刑事责任,只有11人被移送检察院立案。其中还有几人最终被免予起诉,而最后被法院审理者,基本上都判了缓刑。中国《刑法》明确规定,贪污受贿罪,一般以5000元为立案起刑标准,5000元以下只有“情节较重的”才作处理。 (金陵/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