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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实施细则修改获通过 罢免人大代表有了新规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6日08:55 大众网-生活日报

  生活日报11月25日讯(记者任鹏)在25日结束的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山东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决定获得表决通过,在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时可进行预选,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名额分配以及罢免代表规定的多处修改引人瞩目。

  其中,对于此前罢免人大代表的“原选区选民30人以上联名,可以向不设区的市、
市辖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罢免人大代表的要求”规定,《实施细则》修改为,对于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原选区选民50人以上联名,对于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原选区选民30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罢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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