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校企合作装上“风火轮”我市出台深化产学研合作工作意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6日09:03 无锡日报

  本报讯(记者高飞、立群)“民高会”上,450个产学研项目签约,总投资达60亿元;此前,“7+1”体系与我市合作产生的一批重大项目和合作载体已全面启动建设,产学研合作景象一片红火。为给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配置持久动力源,日前,我市出台了关于深化产学研合作的“十条意见”。市科技局人士称,这势必将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速度,从而进一步提高我市自主创新能力。

  进一步推进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产学研合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区域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科技创新和进步,实现经济与科技、社会协调发展的关键性措施。为此,我市将设立产学研合作工作办公室,专人负责推进产学研工作,落实与全面合作院校的合作事宜。在年度科技经费预算中,将安排产学研工作专项经费。

  “意见”明确,明年起设立重大科技专项计划,优先支持全面合作院校与我市企业的合作项目,同时,鼓励各市(县)、区设立产学研专项经费,市科技经费根据市(县)、区产学研拨入经费总额,按不少于20%的比例资助。对我市企业与院校合作申报的863、科技攻关等国家级、省级项目,各级科技部门将给予相应的经费匹配;由我市组织的全面合作院校专家、教授来锡开展项目洽谈、成果信息发布或专题讲座等重大活动,活动经费在市科技经费中列支;优先支持全面合作院校参与我市难题招标项目。“意见”鼓励全面合作院校的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工程中心在我市企业内设立分支机构,鼓励支持我市企业在全面合作院校内设立实验室、工程中心;全面合作院校在我市建立的专业化公共服务平台、技术转移(转化)中心、现代服务业机构等,将给予优先支持,并给予科技经费资助。全面合作院校的博士、硕士毕业生来我市进行创业,市风险投资、市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将予以优先支持;我市青年科技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之一与全面合作院校联合进行的研究、开发、产业化高技术研究项目,将优先列入我市青年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给予资助。此外,我市还将建立每年不少于50万元的产学研工作资助奖励经费。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