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工企业12月31日之前必须申请"安全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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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6日09:08 大众网 | |||||||||
本报济南11月25日讯(通讯员王宪国记者杨飞越)25日,省安监局发布消息,2005年12月31日为我省已建成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最后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期限。逾期不再受理。 按照我省规定,凡在规定受理期限前没有提出申请的,一律视为无证生产,依法停业或关闭;在规定受理期限内提出申请、经审查不符合发证条件的,只给一次整改机会,经
去年11月,按照我省的统一部署,各市将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核发放工作,作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重点。截至目前,全省共受理企业申请1667家,发证1463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