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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伙入屋抢劫连杀3人 “7•31”冼村杀人案两犯判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6日09:10 金羊网-新快报

  新快报讯(记者曹晶晶 实习生 毛锦萍 通讯员穗法宣)“瘾君子”没钱吸毒,干脆结伙入屋杀害毒贩并洗劫。而当时同在屋内的毒贩女友及另一名女访客均未能幸免。昨日上午,轰动一时的“7·31”天河冼村重大抢劫杀人案在广州市中院宣判,被告人罗先华、王刚因犯抢劫罪双双被判处死刑。

  没钱吸毒结伙杀人抢钱

  被告人罗先华27岁,王刚20岁,两人都是湖北石首人。罗先华吸毒成瘾,与被害人李某认识两年多,曾多次在李某处“拿货”。

  经法院审理查明:今年7月30日,被告人罗先华因没钱吸毒找到老乡王刚,一起预谋抢劫李某。当晚7时许,两人携带匕首来到李某位于冼村的出租屋。当时屋内除了李某外,还有李某的女友赖某和来访的兰某。罗先华向李某买了两次毒品并当场在出租屋内注射。之后,罗先华趁李某不备,抽出匕首朝其身上猛刺。而王刚则在罗先华的指使下抓住赖某和兰某的头发,待罗先华杀死李某之后,两人再将赖某和兰某杀死。死者尸体在7月31日被发现。经法医鉴定,李某和兰某身上的刀伤各有15处,赖某6处。

  杀人后,罗、王二人掠走屋内现金3000多元、手机3部、戒指3枚。之后,两人把手机变卖,罗先华给了王刚1400元。为逃避追捕,两人潜逃回老家湖北石首。2005年8月19日、10日,警方先后在石首市抓获了罗先华和王刚。

  

结伙入屋抢劫连杀3人

  ■图:“7·31”重大抢劫杀人案判决后,被告人在判决书上画押。黄巍俊 缪晓剑/摄

  两被告平静听判均要上诉

  昨日上午,兰某的母亲和李某的小姨早早来到法院,两人一直坐在刑事附带民事原告席里哭泣。当罗先华和王刚被法警带上法庭时,抽噎已久的李某的小姨终于忍不住放声大哭。

  罗先华和王刚听判时表情令人惊讶地平静。法院以抢劫罪判处两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当法官问罗先华要不要上诉时,一直强装镇定的罗先华拿不定主意了,他沉默了很久,当法官再一次询问他时,才小声地回答:“要。”王刚也表示要上诉。

  法院同时判决罗先华、王刚共同赔偿附李某的亲属死亡补偿金、丧葬费等经济损失共计10万余元。赔偿兰某的亲属死亡补偿金、丧葬费等经济损失共计39万余元。当法院问他们对附带民事判决有无意见时,兰某的母亲却对刑事部分表明了看法:“没什么意见,只要判死刑就行。”

  (紫/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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