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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拟立法治噪声 禁止商家大声吆喝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6日09:59 东方今报

  广州消息 25日,珠海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闭幕,该次会议审议了《珠海市服务业环境管理条例(草案)》,《条例(草案)》规定,禁止商家大声“吆喝”,噪声扰民!

  据悉,珠海商场招揽顾客,噪声扰民现象十分突出,尤其是在“五一”、“十一”黄金周期间,市民在尽情享受节日快乐的同时,也被各种各样的噪声所困扰。基于此种情况,珠海在即将出台的《服务业环境管理条例(草案)》中规定,商家、个体户在经营活动中
,一律不得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否则每次将处最高1000元罚款!W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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