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反家庭暴力日妇联提示 遭遇家庭暴力要保留证据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6日10:48 东北新闻网

  昨日是世界反家庭暴力日,鞍山市妇联开通反家庭暴力咨询电话:96302222

  本报讯 记者王丽颖报道 “受暴力侵害的姐妹们,请坚决地对家庭暴力大声说‘不’!不要隐忍和委曲求全,勇敢地向各级妇联和司法机关求助。”

  昨日是世界反家庭暴力日,鞍山市妇联主席王曲娜在鞍山市“零家庭暴力社区(村
)”和“平安和谐家庭”创建活动启动仪式上向全市妇女姐妹发出倡议。

  那么,发生家庭暴力应该怎么办?鞍山市妇联权益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市妇联在办公楼一楼设立了信访接待室,同时开通了咨询电话96302222。对于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受害者要做好自我保护,如果家里不安全,要尽快离开;可以直接拨打110报警求救,也可以到当地派出所报案。

  受伤后,要及时去医院诊治,告诉医生受伤的原因,请求医生详细、准确、客观地记录伤情,要注意保留这些证据:病历、治病发票、诊断证明、伤情鉴定书;保存好施暴者所用的凶器和其他留有施暴者或受害者痕迹的物品,如木棍、刀、衣裤等。

  此外,如果丈夫打伤妻子,妻子可以先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一般轻微伤害尚不够刑事处罚,公安机关会对施暴者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如果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会将案件移送到人民检察院建议提起公诉。同时,因家庭暴力原因离婚,受害人有权提出赔偿。

  ·新闻链接·

  鞍山反家庭暴力相关机构

  鞍山市家庭暴力致伤鉴定中心——设在刑警支队,受害者到市妇联或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介绍信,即可做伤情鉴定。

  鞍山市家庭暴力避救中心——设在鞍山市救助管理站内,为鞍山地区遭受家庭暴力而无法容身的妇女提供临时住所。

  ( 北方晨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