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造成道路破损 两单位被通报批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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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6日11:05 沈阳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张晶)11月25日,市城管局、市行政执法局联合对城区道路挖掘情况进行了检查。有两家单位因为违反沈阳市道路挖掘的相关规定,而受到了全市通报批评。 沈河区市政设施维修养护队恢复的惠工街管道沟工程,未按结构施工,路面破损现象严重,修复质量不合格。沈阳市电业局安装公司实施的路灯接设、电力线入地工程未经审批,擅自挖掘大东路。
为了进一步规范全市道路挖掘管理,提高管道沟恢复质量,经研究决定,相关部门对沈河区市政设施维修养护队、沈阳市电业局安装公司等两家单位给予全市通报批评。同时,责令沈河区市政设施维修养护队在2日内按质量要求对管道沟进行重新恢复;对沈阳市电业局安装公司下达《行政执法检查通知书》,并按照《沈阳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