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招办定于11月28日开始进行普通中专二次补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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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6日11:12 东北新闻网 | |||||||||
本报讯11月25日,记者从省招考办获悉,省招考办定于11月28日至12月2日组织全省普通中专学校进行第二次补录工作,以解决普通中专学校录取工作遗留问题。 五年制高职院校、“3+2”专业补录时,第一次录取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补录时执行第一次录取时的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五年制高职院校、“3+2”专业补录时,执行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实行注册入学的普通中专学校参加补录时,按省招考办制定的《2005年普通中专注册入学信息采集标准》采集、上报考生信息。 未采集考生头像信息的考生,省招考办不予办理录取审批手续。 各招生院校在新生入学报到后,如有办理专业调整、姓名更正事宜,需填写《2005年普通中专学校专业调整审批表》和《2005年普通中专学校新生姓名更正表》,由学校加盖公章后到省招考办办理。 体育、艺术类单独招生学校录取备案工作在普通中专第二次补录期间进行。(田丹、周家强) ( 沈阳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