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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声称仍将拒交物业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6日17:00 北京晚报

  本报讯“这次之后我还要拒交物业费,物业再起诉,还让法院再执行,我豁出去了!因为我的权利没有得到保障!”今天上午位于望京西园小区的业主孙某因拖欠物业费被法院强制执行时异常激动地说。最终这名业主当场向法官缴纳了拖欠物业公司的2.8万余元。

  据了解,业主孙某在望京小区共有三套住房,拖欠物业公司物业费、采暖费共计2.8万余元,被北京望京实业总公司起诉并败诉。法院判决孙某偿还物业公司所有欠款,但至今
孙某仍未交纳。上午9点,法院执行人员来到孙某家,在敲门说明来意后,屋内的业主以“主人不在家,你们改天再来”为由将执行人员拒之门外。在法警持续敲门10分钟后,孙某和其妻子才被迫把房门打开。

  “让记者都进来,我今天要好好跟媒体说说。”孙某妻子大喊着。在看到众多记者时,孙某很激动:“我们有钱,就是不交。拖欠是有理由的,物业公司从来没给我们提供过一个合理的服务。”随后孙某妻子向记者诉说了不交物业费的理由:“整个一楼为了开餐馆把承重墙都打通了,楼道内乌烟瘴气,特别臭。我们车放在楼下,被人砸过,最后丢了,物业都没承担过责任,我们凭什么给他交物业费。”最终在法院工作人员的劝解下,孙某掏出几沓现金,但仍然很不服气:“我交这钱很不情愿,我下次还不交。”有记者当场问孙某:“您觉得不交物业费能解决问题吗?”孙某回答说:“我只能这么做,打官司我没有时间,我就要用这种方式抗拒不合格管理!”

  交完钱以后,面对仍情绪激动的孙某,法院执行庭副庭长汪东平静但严肃地向他作出解释:“生效法律文书必须履行,不履行法律文书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如果认为权利受到侵害,完全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我们国家的法律平等地保护每个人的权利!”

  今天上午,朝阳法院60余名执行干警兵分5路,集中对包括业主拖欠物业费、赡养费追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工伤赔偿、公民借贷、商业贷款等26起案件中的当事人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记者了解到,截至昨天,朝阳法院受理的执行案件已突破1.3万件,同比上升22.8%,位居全市法院第一位,其中物业执行案件已超过1000件。在所有执行案件中,民商事案件约占83%,平均每3起中就有1起进入执行程序,当事人自动履行的约占30%。张蕾任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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