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王”有价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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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6日20:25 海峡都市报 | |||||||||
本周茶座嘉宾 陈家星(福建省安溪清品茶厂负责人,2005年安溪秋茶铁观音茶王赛金奖获得者) 黄永红(泉州闽南茶都茶叶协会会长、泉州馨香茶业公司负责人)
曾庆和(泉州开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现象:安溪“茶王”每年层出不穷,仅今年秋茶季至今,已至少产生各等级赛事“茶王”10名以上,连同1993年后安溪县级先后举行的“茶王赛”,安溪新老、大小“茶王”已不在百名之下。 然而过去人们对“茶王”的认识,是通过拍卖“茶王茶”获得的,2000年后安溪已不再有类似拍卖活动,那么,“茶王”这种因特定赛事获得的荣誉,到底有什么价值?它是无形资产吗?如何让它在市面上实现商业价值? 一句话,所有这些问题的核心是,“茶王”有价吗?这是本期嘉宾要讨论的问题。 嘉宾意见 陈家星:我想应当有价。 理由:如果无价,那么基于“茶王”荣誉的“茶王茶”,便没可能有过去的拍卖天价。这一事实可以佐证我的观点。 问题是“茶王”值多少钱,这个不好说。因为这需要市场运作,而运作效果如何,将影响结果。 我还有一个理由,可以说明“茶王”作为荣誉是有价的。因为参加比赛的虽然是茶样,但茶样的背后是人的制茶技术和智慧凝结,这时“茶样”其实是作品,获奖了胜出了,说明了制茶人或茶样的持有人,达到常人达不到的水准,这时便有了价值,这也是为什么参赛优胜者,可以接受嘉奖的道理。 说这些,并非因为我刚获“茶王”荣誉,而是我目前还没有把荣誉转化为利益的打算,纯粹是为一个公理而说,别无他意。 黄永红:我认为有价,但这个“价”只针对获奖的茶样,更不能永续利用。 理由:我也举“茶王茶”拍卖例子,“茶王茶”纵然天价,只要市场运作正常,就合乎规范,毫无疑义。但是哪怕是亲手制作“茶王茶”的人,也不可能因为你是曾经的“茶王”,让人去买你的“茶王”称号,从而使一时的荣誉,变成永续利用的资产。 诚然,亲手制作出“茶王茶”,表明制作者确实有超常人的水准,但是制茶条件很复杂,既要有好茶青,又要有好天气、好心境、好手艺等相配合,一个人曾经制作好茶,不等于每次都能制出好茶,更何况作为茶商(这几年多数为茶商得“茶王”),亲手制茶者并不多见。 我的意思是,“茶王”是一种称号,它的价值就一次。它可以作为一种荣誉存在,但由于其价值只有唯一性,所以我认为它的价值不是永续的,也不可能进入市场流转。 曾庆和:按我的理解,“茶王”应当有价,而且可以永续利用,关键是如何正确利用,而不至于违法。 理由:“茶王”既是有关组织经评选后,授予个人的荣誉,它依法就是一种无形资产,有人看中它当然可以出让,这时其物质价值就能体现。 大家讨论“茶王”有无价,其实是被一个表象所困惑,即“茶王”能否把产自于他(她),或售之于他(她)的茶产品,统统称作“茶王茶”。据我所知,这是不允许也是难以服众的。 所谓利用好不违法,是指荣誉派生的无形资产,该如何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运用。比如,在外包装印上“曾于何年何月何日获茶王称号”,这就是合理利用。当然还有其他合法用途。 毫无疑问,这种合理利用的方式,可以吸引消费者购买相关产品,给“茶王”荣誉持有人带来更多商机和利益,这当然无可厚非。所以合理合法利用好,“茶王”价值就能得以体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