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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费业主向执行法官诉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7日01:59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孙思娅)昨天,朝阳法院集中对包括业主拖欠物业费、赡养费追偿、工伤赔偿、商业贷款等26起案件中的当事人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拖欠物业费的业主孙某称,物业服务有问题,自己才拒绝缴费。

  昨天,占执行份额最大的物业案件共有13件,其中5户业主在法院出发前就与物业达成和解。望京西园小区的业主孙某拖欠物业公司物业费、采暖费共计2.8万余元。法院判令
孙某缴纳拖欠的费用。孙某表示,物业公司的服务有问题,自己停在小区的车被砸过,最后甚至丢了,但物业都没承担责任,因此他才拒绝缴费。在法官的劝解下,孙某最终缴纳了拖欠的费用。交完钱以后,面对仍情绪激动的孙某,执行法官告诉孙某,生效法律文书必须履行,如果认为权利受到侵害,完全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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