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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抽烟,老师违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7日02:20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马智晔

  本报讯10月25日,福州茶园山中心小学900名学生围住一群“法官”,对他们的“庭审”议论纷纷。原来,这是一场模拟庭审,福州大学工程技术学院05法学的学生们将“法庭”搬到了小学校园里。一个月来,孩子们多次与“法官”们切磋,他们对法律的学习速度让“法官”们暗暗吃惊,一些看法更是出人意料。

  “为什么没原告啊?”

  “庭审”刚开始,六年级学生纯纯就犯迷糊了:审判长、审判官、书记员、公诉人、被告人、辩护律师、证人……怎么就看不到原告呢?原来,当天举行的是一场“刑事案件审判”,原告是在民事案件中出现的。经“老师”一指点,纯纯明白了,不是所有的案件都有原告的。

  小学生搬出《未成年人保护法》

  福大工程技术学院05级的林同学,每周五都给孩子们上课。他介绍说,他们两三个同学一组,通过故事或剧情表演,来告诉孩子法律常识。这些孩子学得很快,一孩子竟然说出“按《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老师上课不能抽烟”。

  遇到抢劫不要乱反抗

  一次课堂调查,“如果遇到抢劫了,你们会如何处理?A.马上交出东西;B.激烈反抗;C.随机应变,让歹徒不要伤害自己。”“选C。”孩子们异口同声外,还附上了补充答案,“打110”、“跟他讲道理,让他不要触犯法律,否则是要受到处罚的”。

  父母拆我信件咋维权

  “父母没收我的压岁钱,给我报名参加不喜欢的培训班,算不算侵权?”通过几周法律课的学习,孩子们的问题也越来越“刁钻”。“父母拆我的信件,是不是侵犯隐私,我怎么维权?”这一连串的问题还真难倒了05级法学的学生,回校翻翻资料,请教专家,下周再给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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