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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建筑业签订“五不”倡议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7日02:21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郑建彬

  本报讯“不噪声扰民;不污水横流;不尘土飞扬;不渣土乱卸;不施工违法。”昨日上午,福州市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工作会议上,数十家在福州的建筑企业签署了施工“五不”倡议。

  福州市环保局监察大队大队长杨国强在会上说,目前主要存在的问题是:一、工地未经审批,擅自夜间施工;二、施工时超出审批的项目;三、部分工人素质较低,大声喧哗、吵闹等。

  经福州市环保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等部门牵头,福州建工(集团)总公司、省第五建筑工程公司等5家建筑企业,于昨日共同发起了一份《建筑企业环保倡议书》。倡议书得到了在福州的绝大多数建筑企业的联合签名通过,数十家建筑企业承诺,在建筑施工时将做到“五不”。

  据了解,近段时间来,市民对工地夜晚施工产生的噪声、渣土车横冲直撞等违法施工投诉有所上升。对此,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执法三大队大队长杨龙财介绍说,下一阶段,部门执法将盯紧建设项目的中标单位、开发商等,“渣土车可以跑,但项目负责单位跑不了,通过处罚负责单位,由此来规范渣土车滴、撒、漏等违法施工现象。”

  据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四种可批准中午、夜间施工的工程为: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必须限期完成的工程项目;市区内建筑工地中,混凝土一次浇注量在350立方米以上;冲钻孔桩;经市建设主管部门核准的抢修、抢险项目。要提醒的是,申请企业只能是建设项目施工中标单位,应在施工前两天前来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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