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用我们的肝肾 做企业暴利的台阶(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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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7日02:34 海峡都市报 | |||||||||||
胡凤滨和刘洪朴 昨日上午,在黑龙江省高盛律师事务所,记者采访了本案代理律师胡凤滨(如图右)和刘洪朴(如图左),他们介绍了受理此案的前后和他们的初衷。
搬迁是 最根本解决途径 两位律师都是土生土长的哈尔滨人,从小在松花江边长大,对松花江有深厚的感情。他们说,松花江水上世纪60年代还可直接饮用、70年代还可游泳,而现在却成了一江污水。他们都感到心痛。而这次停水事件,更是让哈尔滨人蒙受了巨大的经济和精神损失,因此25日上午刘洪朴律师接到王保庆的咨询电话后,该所马上决定接下这个案件。 胡律师说搬迁是黑龙江人脱离松花江污染的根本途径,这也是他们这次诉讼最主要的目的。首钢可以搬迁,吉林石化自然也可以搬迁。不能拿松花江下游数百万人的肝肾作这些污染化工企业暴利的台阶。 但搬迁同时是否意味着将污染转嫁给别的地方呢?胡律师说,那就要环保部门加强监管,若不达标就应该坚决关闭。刘律师认为,根据公共利益优先原则,松花江下游人们的生命健康应优先保障,因此搬迁也是合理合法的事。 7天内 决定立案与否 刘律师说,昨天下午他们到哈市中院立案庭提交诉状时,立案庭开始有点为难。该庭的三位庭长和该院宣传部门负责人都到场磋商,最后收下了诉状,表示会在7天内决定是否立案。 刘律师说,据立案庭法官向他介绍,此前有一个哈尔滨市民到该院要求代表哈尔滨全城市民向吉林石化索赔,但由于他没有起诉书,也不可能有全城市民的授权委托书,所以没有得到法院的受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