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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每年发现上百枚炮弹 全由警察徒手转移处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7日05:34 国际在线

  国际在线报道:每年合肥市都要发现100枚废弃炮弹,但由于没有适当的爆破装置,全部由警察冒着生命危险“捧”回。但是,这种行为是违反《安全生产法》的,这让出警的警察处于尴尬境地。

  废弹只能徒手转移

  11月24日上午11时21分,长丰县治安大队接指挥中心指令:在长丰县庄墓街道一建筑工地施工现场挖掘出一枚炮弹。

  长丰县大队领导当即指派分管危险品的特行管理科处警,经勘查,该枚炸弹长约四十公分,系战争年代发射后没有爆炸的哑弹。特行管理科长陶鲁小心地将炸弹从地下取出,徒手捧着炮弹转移至安全场所存放。

  25日上午,陶鲁冒着危险又将这枚炮弹送到合肥市公安局处理。据介绍,运输方式是非常原始的,即把炸弹放置盛满沙子的木箱内,开车送到车库。陶鲁说,虽然炮弹在发射后多年没有爆炸,但仍危险,如果处置不当,极有可能发生爆炸,且威力相当惊人。

  每年发现百枚废弹

  合肥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三大队李建华队长介绍说,合肥市每年都能发现百余枚废弃炸弹。来源有多种渠道:一是在建筑工地现场发现的;二是废旧品收购点发现后送来的;三是一些市民在水塘里用铁钩捞物品时发现的;四是社会一些单位试验用的试验弹。试验弹是极少数的,更多的是解放战争和抗日战争遗留下来的。

  据介绍,在合肥市还发现过化学弹和航弹。航弹是敌人通过飞机扔下来的炮弹,航弹是引擎打开、随时可能爆炸的炮弹,但是由于没有相应的技术手段,没法及时爆破,只得暂时储藏。据悉,目前合肥市公安局两个仓库内已经储存200余枚炮弹,亟待爆破。

  尴尬的处警任务

  在国外,由于有先进的处理设备,废弃炮弹一般在原地爆破。但这种设备价格达上百万,国内公安部门由于经费原因都没有购买。所以,治安大队在处理废弃炮弹时,只得采取最原始的办法:用双手把炮弹取出,等审批后再统一爆破。

  李建华说,警察冒着随时有牺牲的危险处理炸弹,但是,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在排险过程中应该按规程来做,否则谁出了事故,谁就是事故责任人,这使得警察处于左右为难中。(王丛林 本报记者 刘高威)

  来源: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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