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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6类案件查办实行一案两报告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7日07:01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 (记者许震宁实习生袁嘉磊) 日前,针对查办的规划系统个别人员利用审批权严重以权谋私、索受巨额贿赂的案件,市纪委、市监察局分析查找了规划审批环节存有的管理漏洞,并就此向市规划部门发出监察建议书。规划部门已专门进行研究,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市纪委、市监察局近日出台相关措施,对6类大要案实行一案两报告(即案件调查报告和案件剖析报告)制度。

  对大要案案发单位提出检查建议和监察建议

  对查处的大案要案特别是一些典型案件,注重从源头上找准发案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治本之策,扩大办案综合效应,是市纪委、市监察局一直予以高度关注的问题。前不久,市纪委、市监察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查办案件治本功能的工作制度》,建立了办案治本工作一系列举措,确定查办大要案将实行检查或监察建议书制度。在查处严重腐败案件后,必须对发案单位的制度建设、监督管理及案件反映出来的一些深层次问题,分别提出检查建议和监察建议,并督促落实整改。涉案单位自接到建议书之日起,应在规定期限内书面向市纪委或监察局报告整改情况。同时通过各种方式开展宣传教育,进一步整合、发挥好查办案件对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促进作用。

  6类大要案实行一案两报告制度

  据悉,适用于办案治本工作制度的案件有以下几类: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非法利益的重大典型案件;实权部门、实权岗位干部以权谋私、与民争利、行政乱作为,严重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典型案件;重特大经济案件、窝案、串案;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暴露出党风政风建设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具有典型警示意义的案件;执法监察和专项治理工作中查处的典型案件。

  市纪委介绍,建立健全办案治本工作制实行一案两报告制度。凡查办上述范围的案件,承办案件室除形成案件调查报告外,还应在结案后及时提交案件剖析报告,围绕所查案件深刻剖析原因、危害,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建议。

  公开通报典型案例

  今后,我市将实行典型案例剖析通报制度。市纪委、市监察局将公开报道违纪违法大要案件查处情况,及时剖析典型案件;召开全市党员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市纪委、市监察局适时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联合举办反腐败斗争成果展,营造反腐声势,增强群众信心。

  市纪委在《制度》中特别指出,要充分发挥南京日报《南京反腐倡廉》专版和其他宣传专栏的阵地作用,运用典型违纪违法案件进行以案说法、以案释纪、以案施教,充分发挥查办案件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治本功能。 (编辑暴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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