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缉毒英雄贩毒一审被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7日07:15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讯四川资中县人邵勇因犯走私、运输毒品罪,日前被云南省思茅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依法判处死刑。

  记者从云南省思茅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邵勇走私、运输毒品被云南警方抓获后,交代了其“下家”在成都,并自愿带领警方到成都抓捕。但警方最终没有抓到“下家”,无法认定邵勇有立功行为,所以依法判处其死刑。

  邵勇1990年参军后,成为云南边防总队思茅支队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边防检查站的边防战士,从此开始了缉毒工作。他荣立过个人三等功,曾是名副其实的缉毒英雄。1994年,邵勇离开了部队,并在哥哥的资助下在成都开了家饭馆。不久,他将饭馆转让,然后只身到云南贩毒。直到今年7月,他哥哥收到澜沧县公安局寄来的逮捕通知书,才知道邵勇贩毒被捕。

  据警方透露,澜沧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在5月22日一次例行检查中,从一辆汽车上查获了大量被托运的麻黄素(甲基苯丙胺)和海洛因,但包装上没有写收件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经进一步秘密调查,这批毒品是邵勇和一名同伙从孟连县托运到昆明的。警方决定将计就计,跟随运毒车到昆明,利用交货的机会抓住了邵勇及其同伙,成功破获了这起特大毒品案。

  据了解,邵勇贩运的毒品包括海洛因350克,麻黄素3100克。

  (成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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