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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老人有救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7日07:54 扬子晚报

  本报讯昨天,家住南京燕子矶的一位李姓老人打电话到本报询问:他今年刚70岁,一直是一个人生活,很贫困,不知道是否有救助。记者就此问题询问了栖霞区民政局。据答复:根据规定,城镇70周岁以上的老人,如果处于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即属于特困老人,可以申领最低生活保证金,其保证金发放标准提高10%;领取最低生活保证金的老年人,就医时其住院的诊疗费和护理费减半,手术费和床位费减30%。(耿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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