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原市长张玉舜受贿获刑10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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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7日10:18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金报兰州消息近日,甘肃省定西市中级法院对兰州市原市长张玉舜受贿一案进行了宣判,张玉舜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万元。 今年8月,定西市中院开庭审理了张玉舜受贿案。起诉书中认为,张玉舜在担任兰州市副市长、市长及甘肃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期间,非法收受他人35万元人民币,美金6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法院审理后认定,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鉴于张玉舜主动如实
经一审法院审理认定,6万美金行贿之事系原大陆桥实业公司股东侯某个人行为,与此前部分媒体报道中称系“甘肃大陆桥房地产公司及董事长林某所为”,无任何关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