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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购销示范合同制度 买地板将有合同“保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7日10:22 东北新闻网

  本报讯针对消费者家装中选购地板、木门常遇纠纷问题,市、区工商部门决定从今年12月初开始在全市相关企业、市场推广购销示范合同制度。这是11月26日记者从市工商局合同监督管理处获悉的。

  由于消费者大多不具备地板、木门的专业知识,一些经销商往往借机蒙骗。一旦发生此类纠纷,工商、消协等部门查处调解常常缺乏依据。为有效解决此类问题,市及铁西区
工商部门从去年下半年和今年初开始,在中国家具城先后开始试行地板和木门的购销示范合同制度。

  中国家具城是全国最大的家具装饰材料市场,过去地板和木门的投诉率达10%以上,问题集中于地板及木材名称叫法随意性大、干燥不充分易发鼓涨和缩尺、消费者铺装后剩余地板不给退、复合地板不注明表层成份及衬板等。工商部门在该市场推出的合同示范文本,针对上述易发问题进行了周密界定与规范。经过试行运作,目前地板、木门的投诉率降至1%以下。记者吴宏 ( 沈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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