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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质监部门将率先试行“有错与无为问责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7日11:21 桂龙新闻网

  今年12月1日起,防城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将推行“有错与无为问责制(试行)”。据悉,该制度率先在全国质监系统内实施,目前仅适用于防城港质监系统所有干部职工,以后,该市质监人员无论有错还是无为,均要按照“积分制”措施予以追究相应责任。

  “‘干多干少、干好干坏都一个样’,这样的思想在当地质监队伍里依然存在。”防城港市质监局局长林科坦承,如果不从制度上对此实施有效问责制度,则很难依法行政执
法。

  据了解,该问责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时结合了本地实际制度。其中有两个亮点:一是把对工作上较难用纪律、法律处置的“不求有功,但求无过”行为,首次采取“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调整工作岗位、降级使用、辞退”等6种措施进行具体约束;二是采取“积分制”措施,规定累计积分达5分、10分、20分、30分和40分时,分别启动“有错与无为问责”的相应程序。

  在该问责制中,“有错行为”包括尚未构成犯罪的“违规办理人情案、关系案”;“损毁依法查封、扣押或登记保存的财物”;“虚开发票或用假发票报销”等26类行为。“无为行为”则包括尚未触犯党纪国法的“办事拖沓、推诿扯皮”;“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工作久无起色”;“未按规定执行首问责任制造成不良影响”;“故意刁难行政对象或执法态度粗暴”等26类行为。

  来源:南国早报责编:梁凯昌作者:王光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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