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来假印章为同学办“手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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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8日01:10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晨报讯为达到不在学校住宿以退还一定住宿费用的目的,从制假贩子手中购买一枚假派出所印章,顺利办理了手续。后因为看中办理校外住宿在学生中大有利益可图,于是变本加厉购买18枚假公章,专门干起为同学办理校外住宿手续的“买卖”,没想到自己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犯罪。 4月的一天,合肥一所电脑学校学生、犯罪嫌疑人朱飞为了达到不在学校住宿的目
为此,朱飞从胡运芳手中陆续购买18枚假公章,涉及到合肥、六安、桐城等城市的公安派出所。随后,朱飞冒用公安派出所的名义,为学校多名学生“学生校外住宿申请表”盖章,并非法谋取每次50~200元不等的费用,非法收入2400元。 9月5日,该学校3名学生因怀疑 “学生校外住宿申请表”上公章有假,前往合肥市一个派出所核实,该派出所经审核公章为假冒,于是当即展开调查,并于当日傍晚将犯罪嫌疑人朱飞、胡运芳抓获归案。 目前,该案已侦查终结,两犯罪嫌疑人因涉嫌买卖国家机关印章罪,被移交合肥市蜀山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蜀诉 肖献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