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开始恢复供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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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8日01:26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哈尔滨11月27日电(记者郭强)今天18时开始,已停产4天的哈尔滨市供水厂陆续恢复生产运行,实行供水。 黑龙江省和哈尔滨市环保部门的监测数据显示,从11月26日20时起,松花江哈尔滨四方台水源地水质已持续达到国家标准。
专家建议,供水初期,居民应该“先用后饮”。由于长时间停水,管网存有死水,现在是非常时期,居民还不能饮用,但可作为生活用水。 据了解,供水初期,哈尔滨市将用红、黄、绿三种标志指导市民用水———“红”可以冲厕,“黄”可以洗涤,“绿”可以饮用。这些指导性的标志将及时通过媒体公布。26日,黑龙江省卫生厅出台市政恢复供水期间卫生监测应急工作方案,规定在恢复供水时必须严密监测水质的8项重要指标———色、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值、硝酸盐氮、耗氧量和游离余氯,确保居民用水安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