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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8日01:39 京华时报

  背景我国将完善慈善税收减免政策

  据新华社消息,由民政部和中华慈善总会共同举办的中华慈善大会日前在北京闭幕。会上公布了我国第一部《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2006—2010)》。纲要指出,推动完善慈善税收减免政策的前进,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引导作用,保护公众慈善捐赠的积极性,是未来五年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工作之一。

  之前,民政部救灾救济司司长王振耀曾用亲历说明了慈善捐赠免税制度存在的程序复杂问题。

  直评激励更多社会成员关注支持慈善事业

  时下,我们社会的大多数捐赠活动仍停留在应急的、零星的甚至被动的层面,缺乏一个长远的、常规的、有效的体制保障,尚未从文化上形成一个社会互助氛围。比如,我们见惯了这样的景象:媒体报道了某重症患者因无钱就医而生命垂危,动员各界捐助,一场爱心捐助活动就此展开;某地发生自然灾害,上级动员各界“一方有难,八方支援”,于是大家纷纷捐款捐物。但次数一多,人们的热情难免渐渐减退……这些现象既反映了公众对慈善事业的认识尚不到位,更反映了慈善事业影响力的不尽如人意。

  之所以经常出现这样的局面,关键在于,目前我们社会中的慈善文化还没有真正培育出来。尤其对于企业来说,由于缺乏税收方面的激励机制,企业投身慈善事业的动力普遍不足。此外,还有一些现实问题,如慈善机构接受捐赠和实施救助工作不够公开透明,捐助人想知道善款去向和明细的愿望无法满足,担心爱心打了水漂儿,自然影响捐赠的热情。再有,目前有相当一部分人对慈善事业并不很了解,甚至还持有些许偏见与误解,这与成功的社会公益活动偏少且影响有限有关。

  所以,我们需要从制度入手,激励包括企业界人士在内的全体社会成员关注慈善事业、支持慈善事业。同时,进一步完善慈善捐赠的法律和监督机制。慈善机构自身也要做好宣传工作,引导人们了解、理解并且热爱慈善事业。民政部近日公布的《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2006-2010)》和《促进慈善类民间组织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指出,要推动慈善组织制定行业规则和行业标准。我们有理由期待,此举将推动我国慈善事业步入一个新的阶段。

  “伸出你的手,伸出我的手”———慈善捐赠事业于整个社会的意义在于,它是吸引更多财富流向公益事业,救济危难者,从而兼顾不同利益群体的途径之一,同时,更有利于倡导良好的社会风尚,营造尊重、理解和关心他人,形成团结互爱、平等相待、融洽和谐的社会环境。

  摘编自《工人日报》11月23日文/黄哲雯

  辨析捐款免税谁受益更多

  中国政府对于慈善捐赠免税的法律法规是有的,遗憾的是大多数国人“不懂法”。不过,有一位相关部门的官员在电视上现身说法,道出了个人“以身试法”的体会———在诸多政府部门间来回奔走,加盖了多少个大红公章之后才得到了区区“优惠”,这种“机会成本”想必不是大多数中国老百姓能够承受的。

  中华慈善大会上提出的《纲要》中强调:“要普及税收优惠政策知识,使捐赠人知道如何办理税收优惠政策的手续,知道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推动制定便利捐赠人办理税收优惠政策的程序,为捐赠人办理减免手续提供规范、便捷的服务;全面落实法律法规关于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无偿为公益事业捐赠财产按规定享受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方面的优惠政策。”

  其实就税收理论而言,并不是收税收得越多越好。如今中国税收增长的幅度惊人,远远超过GDP的增长幅度。有研究表明,政府的预算内收入加上预算外收入再加上各种收费,其“可支配收入”已超过当年GDP的30%以上。但是,中国目前每年有近6000万以上的灾民需要救济,有2200多万城市低收入人口享受低保,有7500多万农村绝对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需要救助。另外,还有6000万残疾人、1.4亿60岁以上的老人需要社会提供帮助。为了保障这些困难群体和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仅靠政府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

  中国的老百姓是慷慨的,是充满爱心的,这在历年来严重自然灾害发生时都有充分的体现。当老百姓捐钱捐物支援灾区时,他们的确是无私的,谁也没有想到跟政府要什么“优惠”。但是,这并不足以构成一项长期性的、制度化的“事业”。要使慈善真正能够成为一项社会事业,那就需要国家作出相应的制度安排。对于老百姓的慷慨和爱心,政府应该予以褒扬,在物质方面的褒扬就是相应的减免税。其实,这根本谈不上什么“优惠”,毕竟政府得到的可用于社会福利的钱是大头,而减免的税收则是小头,这叫“吃小亏占大便宜”———谁优惠谁呀?

  摘编自《南方都市报》11月22日文/阿诤

  呼声一名普通百姓关于慈善捐款的三个困惑

  作为一个普通百姓,我知道,每个人都有关心慈善事业、热心捐赠的义务。但关于慈善捐赠,我却被一些问题所困扰。

  一是谁有资格向我募捐。我本人捐款已经很多次了,但是,每次捐款都是由单位组织的。一般是专门有一个人到每个人那里收钱,捐钱之后还要以红榜张贴的形式予以公布。这就让我很纳闷了,慈善捐款不是由专门的慈善组织来负责的吗,怎么变成以单位形式来捐款了?我也曾碰到过几回学生卖报纸募捐的事。在上班的路上,有几个学生拿着报纸,见人就拦,说是义务卖报,给多少钱由你。但这不是卖报,而是募捐。我很为这些热心的学生们感动,但我又不明白,是不是谁都可以拿几份报纸,或者拿一个箱子去募捐呢?我知道一些政府性慈善团体,如中国红十字会等可以向我们发起募捐,但除了这些我们耳熟能详的知名团体,还有谁可以向我们募捐呢?这我还真不明白。据说美国有近80万家慈善组织,我不知道中国有多少,但我所接触过的、所了解的慈善团体倒真不多。

  二是我的几次捐款都是针对一些突发性重大事件的,平时我们去哪里捐款呢?我的所有捐款,都是因为某一件重大事件的发生,如南亚大地震、某地大洪水等。平时我还真没捐过钱,因为平时没有人来呼吁,来组织,我甚至连本地有哪些慈善组织以及这些慈善组织在哪里办公都不清楚。

  三是我捐的钱是怎么管理、怎么分配的,对此我一无所知。大家挣点钱都不容易,既然捐出去了,自然就想知道这些钱用到什么地方去了,想看看这些钱有没有起到什么效果。不过,就我有限的几次捐款来看,要想知道这些信息基本是不可能的。我真担心,我捐的钱会不会被人贪污或挪用了。

  我想,这些决不是我个人才有的困惑。有人说我国有90%的公民没有给慈善事业尽力,我不知道这是不是确切的数字,但我知道,要让更多的人为慈善事业尽力,就得解决他们的困惑,而不能让我们普通百姓糊里糊涂地捐钱。

  摘编自《中国青年报》11月22日文/陈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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