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法修订案将取消中小学重点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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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8日02:31 新京报 | |||||||||
《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下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 本报讯(记者 廖卫华)教育部法制办公室主任孙霄兵24日在京透露,《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将于今年12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力争明年通过。届时,我国现行小学、初中的重点班将有望取消。
孙宵兵介绍,在《义务教育法》的修改征求意见中,很多人提议,以后不能再以任何名义在义务教育阶段编设重点班,也不能对学生的个性特征给予歧视。教育部认为,不编设重点班的意见很正确。编设重点、非重点、快班、慢班,这样的分类会影响学生今后的发展。 孙霄兵是在参加由《中国教师报》主办、《发现》杂志协办的第二届中国教育家大会上发言时做上述表示的。 目前,经过国务院法制办修改最终定稿的《义务教育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由原来的18条增至95条。新增内容涉及到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问题: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和提高教育质量问题,义务教育的公平公正和均衡发展问题,家庭贫困学生、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残疾儿童平等受教育权问题。其中,建立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健康发展是修改的焦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