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鸿苑家园收完房钱收门钱业主交完房款还得交防盗门和对讲系统钱,开发商涉嫌违规收费30多万元成被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8日03:34 时代商报

  11月25日上午,位于沈阳市新城子区和皇姑区交界处的鸿苑家园的开发部门被自己的业主送上了被告席。法庭上,众业主说,买完房子还没完事,还得另交钱买门,开发部门违规多收了他们共计30余万元防盗门、对讲门等政府不允许收取的费用。

  而开发单位则认为自己收得有道理,因为是在沈阳市物价局文件出台前收取的,所以坚决不能退还。法庭没有当庭宣判,开发商认为,物价局出台这个文件是没有用的,因为
房价是市场说得算,开发者把这些不让收的费用加在房价里不就完了?

  交完房钱还得交门钱

  交几十万买了新楼房,最开心的时候是领来钥匙去装修。但鸿苑家园的业主说,他们交完房款还没完事,因为鸿苑家园还让他们交防盗门钱。另外,对讲门中的对讲系统也要拿钱来,不然是不准入住的。近300家的业户没有办法了,他们说,这房子因从去年开盘以来,至今土地证还没有办下来,有没有住房公积金都得全额交款,不能按揭,房款全额交完了,也只好再去交防盗门、对讲门和出入门卡的钱,每户大约为1050元。

  给谁省下了税钱?

  这些业主们向开发商讨要防盗门和对讲系统的钱,是根据今年市物价局出台的1号文件,文件中规定:“在办理商品房入住手续时(含实行产权调换的住房),除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收费项目外,严禁向业主收取对讲门费、对讲系统费、可视对讲系统费、防盗门费、内部电话安装费、道路建设费、门窗差价款等任何商品房价外的费用。”文件是在今年1月5日出台的。

  该小区的开发部门——沈阳宏强房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售楼的经理朱占吉对记者说,他们将门和对讲系统从房价款中分开来收,对业户是有益的,因他们在针对总房款交契税和维修基金时,可以省下门和对讲系统钱额的交税。

  对此,业户们说,这已收上去的30多万元由于没有打入售房款,开发单位才是真正的“受益者”,因这些钱不在售房款中交销售税。

  开发商称拿房价找齐

  宏强开发公司经理郭大庆说,这场官司对他们公司的形象及尚未售出的300户楼房都不会有影响。市物价局还为此给他们下了一个专门的文件,在要求退款的同时再罚款5万元,对于这些他们公司都没有理会,因觉得自己做得没有错。本来,在市物价局出台这个文件前,“沈阳有多家开发单位也都是这样做的”,政策出台后,他们对今年和正在销售的房子也不收这些钱了。

  对此,朱占吉经理对记者说:“实际上,物价局出台这个文件是没有用的,因为房价是市场说得算,开发者把这些不让收的费用加在房价里不就完了?我们不收门和对讲系统钱后,房子每平方米涨了20元,这样一算,最小户型的房子也比单收这点钱还要多,大户型的更不用说了。”

  朱占吉介绍说,他们房子还有300户左右没有售出,共20000余平方米。记者一算,这余下的300户就增了40余万的售房款,也许真的比另收门和对讲系统的钱多了不少。

  法庭没有当日宣判。有关部门提醒消费者,举报购房乱收费可以拨打电话12358。首席记者 孙学友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