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沈阳出台创建和谐社区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8日03:51 时代商报

  时代商报讯(记者 关艳玲)如果您所在社区各种组织健全,并且社区居民满意率达90%以上,居民遵章守约率达90%以上,那么这个社区将有望成为和谐社区。昨日,记者从沈阳市民政局获悉,本市已经正式出台了沈阳市创建和谐社区示范活动的实施方案,对和谐社区的标准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具体标准包括:社区建筑、绿化、垃圾分类、污水处理、能源利用等符合环保要求
,社区无“天女散花”、无卫生死角、无楼道内乱堆乱放、无乱贴乱画、无侵占绿地、无违章建筑、无车辆乱停乱放、无占道经营等。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