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将于2006年1月实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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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8日03:56 东北新闻网 | |||||||||
新生儿诞生既是件高兴事儿也是个麻烦事儿,不论是孩子还是产妇都需要细心的呵护,而在这个时候孩子的爸爸却要照常上班,孩子妈妈的情绪必然要受影响。近日,《沈阳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获得通过,将于明年一月一号实施。今后,妻子分娩,丈夫也可以也休产假了。 《生育保险办法》实施后,市内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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