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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要为预防职务犯罪立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8日07:41 南京晨报

  晨报讯 江苏要为预防职务犯罪立法,今天开幕的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将首次审议《江苏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

  江苏的《无锡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于2001年颁布实施,当时是我国第一部预防职务犯罪的地方性法规,《南京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也于去年颁布实施。记者了解到,截至去年底,江苏13个省辖市及101个区县市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机构,地方党委、政府
制定预防职务犯罪的规范性文件近20件,《江苏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去年被列入省人大常委会2005年的立法计划,经过认真仔细的调研起草,今天将正式提交省人大常委会一审,《条例》将检察机关在预防工作中探索总结的宣教预防、网络预防、行业预防、项目预防、个案预防等有效形式上升为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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