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要为预防职务犯罪立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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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8日07:41 南京晨报 | |||||||||
晨报讯 江苏要为预防职务犯罪立法,今天开幕的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将首次审议《江苏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 江苏的《无锡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于2001年颁布实施,当时是我国第一部预防职务犯罪的地方性法规,《南京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也于去年颁布实施。记者了解到,截至去年底,江苏13个省辖市及101个区县市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机构,地方党委、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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