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房子性质不同契税也有区别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8日08:05 沈阳晚报

  

  

房子性质不同契税也有区别

  

房子性质不同契税也有区别

  记者27日从沈阳首届冬季房交会了解到,不同性质的房屋交纳契税的税率有所不同。首次上市交易的房改房,沈阳市财政局按照省有关部门近期刚下发的文件,契税减半按1.5%征收。

  在冬季房交会科学宫会场,沈阳市财政局挂起三块宣传板,不但公布了非普通住宅标准和契税税率适用范围,而且列举了十二项减免范围,其中包括:(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二)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三)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准予减征或者免征;(四)法定继承房屋免税;(五)交换的房屋,其价值相等部分免征;(六)政府行为动迁,还原面积部分或政府给予货币补偿部分,免征;(七)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以及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双边和多边条约或协定的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联合国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外交人员承受房屋权属的,经外交部批准,免征;(八)夫妻离婚、更名,免征;(九)一年内先出售旧房、后购买新房,其价值相等部分,免征;(十)一年内先购买新房、后将原住房出售,其价值相等部分,免征;(十一)企业破产清算期间,债权人承受破产企业房屋权属用以抵偿债务的,免征;(十二)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减征、免征契税的项目。本报记者张建芳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