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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监管 西宁强化建设市场准入清出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8日09:15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自今年11月起,凡进入西宁市建设市场从事建筑经营活动的省外责任主体,一年内一般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达3次及以上、或发生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的,将被取消3年内在西宁新承接相应业务的资格。

  据了解,为强化全市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加快工程建设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规范建设市场各方责任主体和从业人员的行为,增强他们守法、信用、履约
意识,引导建设市场健康、有序、稳步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西宁市对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开始实行清出制度。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分为严重和一般两类,其中严重不良行为包括建设单位、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工程建设中介机构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严重不良行为等。在对审定的不良行为予以记录的同时,对情节较严重的,将通过西宁建设信息网及其他媒体向社会公示3个月至2年。记录内容将成为有关部门对建设市场各方责任主体和从业人员进行资信评估、从业人员资格审查、资质年检、资质升降、经营范围增减、资质证书吊销以及从重处罚或向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相应处理建议等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各单位评优、评奖的主要否决依据。市城建局还将限制不良行为主体在西宁市区一定时期内承接业务或从业,情节严重者,将建议有关部门降低或吊销责任主体资质证书。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等建设活动中介机构和人员,因不良行为正在受公示的,建设单位将有权拒绝其进行中介服务。 (作者 林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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