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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用法 下月青海省将掀起公务员法宣传热潮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8日09:15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12月份,青海省相关部门将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各项关于公务员法的宣传活动,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以确保2006年1月1日起公务员法的有效施行。

  青海省人事厅公务员管理处处长马丽雯告诉记者,为了更好地在全省范围内学习和宣传公务员法,特将2005年12月定为“公务员法宣传月”,全面宣传公务员法的各项规定。同时,将举办电视知识竞赛活动,并通过报纸、电台等多家媒体报道公务员法的相关内容,
开展由省级机关和市级机关等领导参加的主题宣传日活动,争取在公务员法实施前期做好各项宣传工作。 (作者 薛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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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务员法将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分为总则,公务员的条件、义务与权利,职务与级别,录用,考核,职务任免,职务升降,奖励,惩戒,培训,交流与回避,工资福利保险,辞职辞退,退休,申诉控告,职位聘任,法律责任和附则,共18章107条,约12000字。这部法律规定,为了规范公务员的管理,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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