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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多年夙愿终实现宁波舟山两港一体化迈出实质性一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8日10:43 人民政协报

  本报讯(特约记者刘红祥)备受浙江省政协委员关注的宁波和舟山港建设问题终于有了一个圆满的结果。笔者11月24日从浙江省交通厅获悉,交通部函复浙江省同意按照《港口法》的规定,由浙江省政府批准“宁波—舟山港”名称,不再使用“宁波港”和“舟山港”名称。宁波、舟山两港一体化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宁波、舟山两港一体化问题一直是浙江省政协委员关注的焦点,早在2003年的浙江
省政协九届一次会议上,政协委员顾国华就提交了关于《加强宁波、舟山两市联合,打造东方鹿特丹》的提案,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2003年12月,浙江省港口规划建设委员会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通过宁波、舟山港口资源整合方案。对浙江省突破行政区划界限,对宁波、舟山两个港口资源进行整合,积极推进宁波、舟山港一体化的思路,交通部表示赞同和支持。交通部要求,“宁波港”和“舟山港”的名称取消后,宁波市港口局和舟山市港务局不再是两个城市的港口行政管理责任主体,宁波—舟山港管理委员会应成为新的港口行政管理责任主体。海事机构的设置及相应职责维持不变;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仍维持现有模式。据悉,浙江省将成立宁波—舟山港管理委员会。该管理委员会是在省政府领导下,具体推进两港一体化工作的协调管理机构。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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