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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正式公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8日11:20 北京日报

  本报讯近日,为贯彻国务院《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按照“预防为主、关口前移”和“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的应急工作方针,紧紧抓住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这个重要环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规定,由市应急委办公室会同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对2004年2月制定的《北京市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进行了进一步的修订和完善,并向社会发布。

  在此次《北京市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中,认真借鉴了我市近年来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经验,广泛听取了基层部门意见,并邀请相关专家参与。修订后的预案,明确了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四级预警级别,由低到高依次采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加以表示,并规范了预警信息发布流程;分别建立了四级预警响应和四级应急响应机制,细化了预警响应与应急响应的具体措施和流程;强调了信息报送的时限和程序;明确了有关工作单位的职责和责任人,健全了全方位的防控工作责任体系;进一步强化了属地管理、快速反应、预防为主、科学防治、群防群控等项原则。

  为做好预案的宣传教育和实施工作,根据《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市政府已通过千龙网、首都之窗等网站向社会公布《北京市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提高市民的防范意识,发动市民积极参与防控工作。

  网络编:李亚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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