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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家浴室对外开放邻居跌残闹起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8日12:00 新闻晚报

  

自家浴室对外开放邻居跌残闹起官司

  开放自家浴室本是好心,这样的结果费家没料到。

  家住杨浦区民主二村的费女士和吴女士本是十几年门挨门的好邻居,但现在两人见面再也不说话了。原因就是因为洗澡。

  民主二村房屋结构老,费家前些年率先修建了浴室,并为周围居民提供洗浴服务。自从吴女士在费家洗澡摔伤后,两家因医疗费反目并闹上法庭。杨浦区法院近日作出一审判决,费家赔偿吴家医疗费等3万余元。已经停止让邻居洗澡的费家表示要上诉。

  邻居洗澡曾排长队

  吴女士告诉记者,家中老式公房结构拥挤,连盥洗设施也没有,离家最近的一家大众浴室在内江路,走过去有些远。隔壁邻居费家数年前装了设备和热水器,并对小区内邻居开放,她家所有人常年都在费家洗澡。

  “早两年时,去洗的人很多。”吴女士说,费家收费不高,一人2元或3元,后来涨到4元。因为是邻居,所以吴家人来洗还要便宜一元。

  意外摔成10级伤残

  去年8月的一天,吴女士照例去费家洗澡,脚踏着的一个小矮凳突然打滑,吴女士一下子摔倒在地。吴女士被诊断为左股骨颈骨骨折,入院治疗近1个月。“那时我没想到要跟他们讨医疗费,可我出院后不能动弹,她只来我家服侍了十天后就再也不来了,我们只好再请护工。”吴女士说,就是这一点让她很气愤,决定要费家赔偿医疗费,费家不同意,吴家便告上法庭,讨要医疗费等各类赔偿6万余元。

  杨浦法院受理此案后,委托司法部司法鉴定中心对吴女士伤残程度等进行了鉴定,结论为相当于道路交通事故10级伤残。

  判决赔偿3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费家夫妇将其住房内的浴室开放给周围邻居使用,不失为一种便民措施,但未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系无证经营。虽然收取的浴资很少,但仍是一种经营行为,且不论收费与否,提供的服务都应保障安全,费家夫妇的行为存在过错,在此次事件中应承担主要责任。

  而吴女士应当预见浴室地面的湿滑情况,但她却未能给予足够重视并谨慎行为,亦应承担一定责任。据此判决,费家夫妇赔偿吴女士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3万余元。

  家庭浴室已经关闭

  “我认为我家的浴室不能算对外经营,因为我从没打过广告,也没在工商注册过。”费先生认为,自家的浴室主要是方便周围邻居熟人洗澡,大家愿意的话有时送点菜,或者给点水、煤气钱,没想到好心反而摊上了倒霉事。发生摔伤事件后,费家不再对外开放自家浴室了。他认为一审判决对他不公,他要请律师上诉。

  说法沐浴行业协会:不鼓励开家庭浴室

  上海沐浴行业协会秘书长郑明棣表示,家庭是不可以开浴室的,也不提倡这样的行为。因为对外开放浴室要有工商审批,还要达到一定的卫生、安全标准。现在市场上已经有很多便民浴室,价格在五六元左右,基本可以满足市民的洗浴要求,大可不必开家庭浴室来增加自己的经营和赔付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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