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福娃”路边店热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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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8日12:46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不仅是挂件造型、各色卡片,甚至还有玩具手枪,全部打起了2008奥运“福娃”的“牌”,记者昨日在镇江多家校园路边店看到,受到严格保护、严禁随意产销的奥运吉祥物“福娃”,却在多种“三无”产品上被大肆盗用,由于工商部门还没有接到相关管理法规,暂时竟无法处罚。 孙子在镇江实验小学读书的老王,昨天下午5点多钟被孙子“逼”到学校附近的一路
记者赶到现场看到,路边店出售的玩具中,假“福娃”玩具已有多个品种,其中以贝贝、妮妮等五“福娃”命名的卡片就有10多种,以“福娃”为造型的白色挂件也有10多种,加上已经脱销的“福娃”手枪,假“福娃”玩具大有蔓延之势。记者注意到,假“福娃”全部打上了“北京2008”和奥运五环标志,有的还醒目地写着“奥运精品”等字样。除“福娃”卡片上有“世纪出品”字样外,所有“福娃”全都是“三无”产品,且制作十分粗糙,印刷严重失色变形。小店经营者告诉记者,假“福娃”是昨天上午才到的,没有想到这么好卖,特别是“福娃”手枪,进10把试试看的,不想中午就被孩子们给抢光了;卡片卖出了20多组,3元钱一只的“福娃”挂件也销出了近10个。记者试着询问他从哪里进的货,老板马上就警觉起来,最后才说是从广东进的。记者随后在其他校园的路边店也看到了类似的假“福娃”。 记者当即联系到了镇江工商局商标处,宋太平处长告诉记者,随意使用“福娃”商标生产销售牟利肯定是违法行为。但尽管报纸上说随意产销奥运吉祥物要被重罚,可目前工商部门还没有接到相关管理规定或处罚规定,查处没有依据,对这类行为尚不知如何处罚;而如果按照“三无”商品来处罚,处罚权就不在他们那里。(万凌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