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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女大学生的非正常死亡报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8日12:51 法制早报

  一天24小时,医院的“输氧费”却算出了29个小时;黄芃芃已经去世11天,医院还在收取“空调费”。

  □文/图本报记者王甘霖

  特约记者黄蓓蕾发自武汉

  11月2日,陈玉莲签收到湖北同济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对女儿黄芃芃死因所作出的《法院鉴定报告书》。生效的 《法院鉴定报告书》记载了一个不争的事实:湖北省人民医院“在对黄芃芃抢救及治疗过程中存在较明显失误,有的甚至严重 违反医疗常规,上述医疗行为与死者黄芃芃心功能衰竭死亡的发生有着直接因果关系。”

  当黄母收到这份《法院鉴定报告书》的时候,女儿离开她已经1年零3个多月时间了,但那些病历依然记录着生命终 结的全过程。

  同一天,黄母还收到了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她诉湖北省人民医院超标准收费案的终审判决。判决书中说,湖北省人民 医院在黄芃芃的抢救治疗期间,多收取的费用达总治疗费用的30%。

  用药以后病情异常

  黄芃芃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成绩优异,在去世前她正在紧张地备考研究生,平时的业余生活就是画画,写作散文, 创作小说。

  这样一个多才多艺的女大学生,上苍并没有给予她一个健康的身体。早在1994年被确诊为“系统性红斑狼疮”, 1998年,又诊断患有“慢性肾功能衰竭”。近几年,她全靠着血液透析维持生命。为了减轻黄芃芃的痛苦,在父母的要求 下,医院决定于2004年5月18日,对其进行肾移植手术。

  黄母告诉《法制早报》记者,事情进展并不是一帆风顺。2004年5月10日上午,黄芃芃到湖北省人民医院进行 血液透析后风吹着凉。11日,医院开了3克4天的头孢拉啶(一种药物名称)。第一天注射后,黄就感到恶心,医生解释说 这是正常情况,有些人对药物有反应。第三天,恶心、烧心之感更加严重,该院石明医生说,要停药、观察、随诊。13日下 午17时许,黄在家中吐了一次,家人看到情况不对,马上将黄送往湖北省人民医院,到达时是晚上6点。

  黄母说,到达肾内科,当班的两名医生田少江和杜晓燕正在聊天,见到黄一家就诊极为不愿,问道:“怎么不早点来 ,搞得我们下班了才来?”黄父说:“医生让我们随诊。”田少江说:“没有办入院手续,就不能接诊。”

  在相持了1个多小时后,肾内科主任丁国华来了,他态度强硬地说,不办入院手续不能接诊。黄父回忆说,当时提出 ,医院边治疗孩子,他们边去交钱。当时黄芃芃已经十分无力,一个护士准备铺床单让其睡下休息,但田少江、杜晓燕却阻止 了,黄芃芃只有趴在护士台上等待父亲交完钱才入院。

  就以上“交涉”的过程,记者在湖北省人民医院采访时,没有能见到田少江、杜晓燕和丁国华,院方称,田少江和杜 晓燕都是到本院来进修的医生,现在无法与他们取得联系,而丁国华已经出国了,更无法采访到。

  不明液体之悬疑

  晚上8:30左右,黄父才办好入院手续。根据《病历》显示,医生先给黄芃芃进行了检查,其体温36度、血糖7 .2mmol/L、血压也正常。之后,她从省人民医院的10楼肾内科被带到9楼透析。

  据黄母介绍,田少江和杜晓燕给为黄芃芃做透析的护士湛利琴打了一个电话后,一瓶没有处方单的500ml的“不 明液体”就给黄芃芃挂上了。在透析的过程中,液体也随之减少,1个小时后,液体就注射完了。在透析还在进行过程中,黄 芃芃已是大汗淋漓,血压开始升高,医生石明说,血压高点好。接下来透了30分钟后,病人已经没有力气,昏厥过去。黄父 母感觉很不对劲了,但石明凭经验仍要观察,直到次日(5月14日)凌晨,发现问题不对头,才回了血。

  黄芃芃又被推到10楼肾内科时,黄母回忆说,当时她也察觉到那500ml的“不明液体”有问题,但是慌乱之中 ,他们没有将那瓶子保存。他们希望尽快找到医生能给女儿看看,此时,田少江和杜晓燕执意说,要请示2、3线的医生,于 是给60多岁的教授贾汝汉打电话。10多分钟后,贾汝汉来了,他把田少江、杜晓燕等医生叫来,询问了一下用药情况后, 马上进行葡萄糖的注射,此时,黄芃芃的血糖已从刚进去正常的7.2mmol/L下降到0.5mmol/L。

  黄父说:“我当时看到芃芃的心电监测的仪器上,都变为一条线时,我的心都碎了,人也软了。”医生当时就宣布“ 病危”。黄的父母还在恳请医院做最后的努力,在凌晨3:30,黄芃芃终于抢救过来,但是已是危重病人,已经不能离开氧 气,心肌、肝脏等脏器严重受损,血相翻了一番。

  这些过程,记者没能采访到相关的医护人员,但病历却记录了抢救、治疗的全过程:一个送进医院一切体检检查正常 的的女大学生,在送去后的几小时就出现病危。一位参与抢救的护士当时对黄父母说:“今天,黄芃芃是挑战了生命的极限。 ”

  黄父母始终对那瓶“不明液体”感到疑惑,院方说是能量流剂,但是医学上能量流剂是不可能对人体有副作用的。病 历上记载500ml的不明液体为“葡萄糖+能量流剂”。但记者发现病历上有红笔将不明液体改成“碳酸氢钠”的痕迹。

  据当时给黄芃芃做透析的护士湛利琴向黄母介绍,那500ml的“不明液体”一定是葡萄糖,而不是碳酸氢钠,因 为从瓶子大小来看,葡萄糖是大瓶,碳酸氢钠是小瓶的,而当时500ml的“不明液体”就是大瓶。再从当天的收费单上, 也没有任何的记录是“碳酸氢钠”(记者注:有录音)。

  从医学上分析,输葡萄糖或者碳酸氢钠都不会引起血糖下降。那么,那500ml的“不明液体”究竟是什么?根据 《法医鉴定报告书》显示“黄芃芃低血糖昏迷与该院用药有直接因果关系,不排除该院错误输入胰岛素的可能。”

  院方和黄芃芃后来的管方医生在接受《法制早报》记者采访时,一再否认“给病人输入了胰岛素”。

  一个生命的终结过程

  就在黄芃芃“挑战了生命的极限”后的当天,医院指定杨定平为她的管方医生。除了杨之外其他医生都不能插手黄的 病情管理。

  根据病历记载,杨在36小时内对黄进行3次透析,而原来是每两周做3次血液透析。13日,黄发生低血糖休克, 14日,心电图的检查发现其“心内膜下损害”。对此疗法,后来的《法院鉴定报告书》签定认为:“黄芃芃心功能衰竭的发 生发展与本次低血糖昏迷有明显的相关关系,由于低血糖昏迷对心肌的缺氧性损害,使黄芃芃的心功能衰竭程度迅速恶化。”

  杨定平在接受《法制早报》记者采访时认为,对于一个患有肾功能衰竭疾病的人做透析是常规、有效的治疗方法。

  黄父母介绍,5月17日,黄芃芃被强行赶出了抢救室,转到了普通病房,对于心功能衰竭的病患,是需要一个安静 的环境进行休息的,院方将一个精神病人安置到了黄病房的对面,那位精神病患者大声的喧哗,黄的父母多次要求要转到一个 安静的房间,但该院的护士吴洪说:“你们又不是来住宾馆的。”其父说,那个患者的每次大叫,都让我们心惊肉跳。黄芃芃 也本能的发出呻吟声。她的病情进一步恶化,直到6月2日的检查结果显示是“霉菌感染”。

  对此问题,院方面对记者的提问,没有作出合理的解释。

  5月25日,在黄心功能不断恶化的情况下,经协和医院心内科教授会诊,建议给予三种降压药进行治疗,但湖北省 人民医院医生在未交代的情况下,一次同时给黄三种降压药服用,服后导致黄血压急剧下降,后来他们又用降多巴胺和阿拉明 进行升压治疗。《法院鉴定报告书》认定:“该行为除严重违反医疗常规外,对黄芃芃心功能迅速恶化及死亡起到明显的促进 作用。”

  6月5日上午,黄芃芃开始发烧,意识心功能受到严重的损害。11点开始,黄父就开始给黄芃芃的主管医生杨定平 电话,一直找到下午3:30,仍然找不到人。黄开始出现血压高、大小便失禁的情况,约4:30左右,杨终于回来了。

  根据病历记载,杨医生要求护士给病人注射应用于中枢神经系统的抑制剂菲那根,就在黄死亡前抢救过程中至临终前 12小时之内连续给其输注了2687.7ml液体,平均每分钟达277.55滴(正常情况是20-40滴/分)。晚7 :00左右,黄出现了危象,但是此时黄家人还是找不到杨定平。晚9:20分,由于抢救无效,医院宣告临床死亡。

  对此,杨定平解释道,他不是当班医生,他也没有听到电话的响声。关于“平均每分钟输液277.55滴”的问题 ,杨医生说,黄芃芃实际在7:40左右就已经死亡,输液是按照家属的抢救要求做的。

  病历档案露出的破绽

  黄芃芃走了以后,其年过半百的父母以及许多亲友都陷入了极度的悲痛之中,他们当时虽然感觉医院在对孩子的救治 过程中存在问题,但又找不到症结在哪里。

  2005年6月6日,黄父母料理完黄芃芃的后事以后,黄母曾于8日、10日、12日到医院去结账。院方财务室 以病历还没有送到财务室为由不给其结账。

  黄母认为这种现象比较反常,湖北省人民医院三次不予结账,这不符合常理。于是,黄母当即聘请了律师,向武汉市 武昌区人民法院提起了申请,要求对黄芃芃的所有病历进行诉讼保全。6月16日,武昌区人民法院依法对黄芃芃的病历原件 封存在湖北省人民医院内,黄母同时也复印了部分病历,用于诉讼的证据。

  同年7月12日,在黄母的要求下,医院打出了结账清单,并付清了医疗费用。令中年丧女无限悲痛的黄芃芃父母感 到震惊的是,病历反映出院方对黄芃芃的治疗违反医疗常规,同时“住院病人费用清单”的收费项目让人瞠目结舌。

  《法制早报》记者通过病历记录,发现有以下收费情况:一天24小时,医院的“输氧费”却算出了29个小时;黄 芃芃已经去世11天了,医院还在收取“空调费”。

  黄父母决定,一定要为女儿讨回一个公道。首先,向武汉市公安局文保分局报案,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法追究 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其次,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多收的医疗费用。

  武汉市公安局文保分局接到报案以后,进行立案前的案外调查,并委托湖北同济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作出了法医鉴定 (见文章开头)。《法院鉴定报告书》已经认定湖北省人民医院对黄芃芃之死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2005年10月13日,武汉市公安局文保分局正式立案侦查,目前尚在侦查之中。

  2004年9月8日,黄母陈玉莲向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以湖北省人民医院超标准及虚设收费项 目共计8839.33元为由提起诉讼,一审判决湖北省人民医院退还5629.53元,但双方均不服,提起上诉。武汉市 中级人民法院于2005年9月11日作出终审判决,变更武昌区人民法院判决第一项:湖北省人民医院退还病人家属医疗费 5819.5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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