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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话入网新合同仍存“霸王条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8日13:10 法制早报

  月租费、双向收费、电话清单等“旧账”未清

  □本报记者 张娜

  “过几天我就拿自己的身份证、用自己的名字去办入网手续!”杨涛兴奋地对记者说。

  杨涛,河北人,在北京一家杂志社工作,地地道道的北漂一族。他有两个手机,两张卡,一个是138(动感地带) 的,一个是139(全球通)的。

  全球通和固定电话一样,属于“先使用后付费”型。11月17日,北京市工商局和北京市通信管理局联合宣布:《 北京市移动电话入网合同》和《北京市固定电话入网合同》示范文本正式推出。其中,规定通信公司对用户资料泄密要承担法 律责任;在京外地人也可成为“后付费”类电话机主;通信公司对用户停机前须短信告知。

  新合同解决的

  只是“冰山一角”

  2003年7月中国消费者协会炮轰了电信、

邮政、公共运输三大领域的10个“霸王条款”问题,其中,电信类就 占了7个,可谓是遥遥领先。

  然而,法律只授予了消协调解职能,但是调解是在当事双方自愿的条件下进行的,有多少经营者愿意放弃霸王条款所 带来的诸多好处,站在一个平等的位置上接受调解呢?

  虽然,继消协炮轰两年以后,电信入网新合同的出台是一个很好的开端。但是,2005年7月28日示范文本听证 会上,月租费、双向收费、电话清单等一系列问题又成为焦点。

  在新合同中根本看不到回答这些焦点性问题的影子,看来,若使新合同中的条款更趋合理完善,“霸王条款”真正彻 底废除,则尚需时日。

  技术、成本成拦路虎

  市民难见话费清单

  邱宝昌律师说:“固定电话运营商不提供市话通话清单的问题,合同上写得很不明确。”

  而关于这个问题,在听证会上运营商和消费者曾进行过激烈的争论,北京网通市场部副总经理张宇星坦承:“北京网 通因为设备改造方面存在较大难度,暂时还不能为用户提供市话清单。”

  而国内著名的计费系统软件服务提供商亚信公司的工程师则表示,原则上电信运营商都可以提供话费清单,从计费系 统的角度来讲,这项功能是完全支持的。

  业内分析人士也表示,所有的运营商都不会愿意提供话费清单,一直都有运营商内部职工的话费于无形中分摊给消费 者的说法,用户一旦拿清单和自己的电话记录较起真来,就会有麻烦,而且,消费者提出的打印等方面的需求,也会给运营商 造成成本压力。

  光赔偿月租费不够

  新合同中规定,在通信公司的网络覆盖范围内,接到用户申告服务障碍的,应在24小时内修复或者调通;不能如期 修复或者调通的,应及时通知用户,并免收障碍期间的基本月租费及其他月功能费。

  邱律师指出,“光免收障碍期间的基本月租费是不够的,因为运营商和用户之间是合同关系,违约的一方应该赔偿才 对。”

  “条款当中根本没考虑通信服务障碍给用户造成的损失。服务障碍属于运营商未能按合同履约的问题,示范文本未提 及对未能履约行为的惩罚,或者给用户任何补偿。相反,当用户有原因未能按合同履约时,不但要被停止服务,还要支付惩罚 性的违约金。”某业内人士如此说。

  月租费和双向收费问题

  这两个问题一直以来都是人们争论的焦点,但在发布会上,市工商局合同处王珊处长就明确表示:“月收费和双向收 费问题不在合同之列。”

  而

信息产业部电信经济专家委员会秘书长杨培芳认为,收取月租费并不是因为缺钱,而是国际惯例。

  邱律师对记者说:“我和人大代表李铁军曾多次呼吁取消月租费,手机实行单向收费。月租费实际上是政府计划经济 的产物,它的存在损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月租费到底“租”的是什么?电信部门的解释是,每条电话线都占用通话资源;即便不通话,也要占用设备资源,而 且电话是针对一家一户的。且

电话月租费用于电信事业发展、系统设备维护建设。

  而关于手机双向收费的问题,国内电信行业的资深专家,北京邮电大学经营学院舒华英教授指出:“中国是世界上唯 一一个维持手机通信双向收费的国家,继续维持双向收费将严重制约双向的通信往来。”

  “月租费和双向收费问题不属于电信合同的范畴,是电信资费的问题,属行政问题,要经过物价等一系列部门的批准 。”提到收费问题,邱律师接着说道,“这个问题在这个合同中不能解决,相信消费者还会继续提意见,相关部门也不得不考 虑这个问题。”

  竞争是彻底废除

  霸王条款的关键

  “随着电信市场的改革,霸王条款的废除是迟早的事,而关键在于破除垄断。只要有了竞争,垄断中形成的单独定价 便会不攻自破。”邱律师满怀信心地说。

  来自国家统计局经济景气监测中心的最新抽样调查表明,在百姓心目中,最应该破除垄断的行业,电信排在第一。

  专家指出,要抑制或防止运营商选择霸王制式合同,最根本的办法就是:提高运营商采用霸王合同的机会成本。电信 业务用户提高对霸王合同的认识,并且不迁就霸王合同,发现则举报或者将其告上法庭;政府监管机构严格执行制度,禁止运 营商采用霸王条款,有则重罚。

  可以说,电话入网合同的出台是电信部门迈出的第一步,期待着第二步、第三步早日迈出,期待着霸王条款的彻底废 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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