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为办证失误买单》后续报道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8日13:10 法制早报 | |||||||||
4部门联手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郭宏鹏 江俊涛 日前,福建省厦门市信访局、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湖里区财政局等部门与开发商厦门特祥房地产公司联合召开了 一次协调会,共同协商解决一起特殊的房产纠纷。从某种
陈朝基曾经在厦门市湖里区濠头片区拥有700多平方米的房屋和3本《乡村建房宅基地许可证》(即3506号、 1530号和1580号,其中1580号还申领了060040号房产证),是一位专门出租房屋的“包租公”,从199 8年开始,为了拆迁补偿,陈朝基先后与开发商、房管局、财政局、买房人、妻子、弟弟对簿公堂,7年间打了28场官司, 他要讨一个公正的说法。 今年6月,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针对陈朝基状告厦门市房管局一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陈朝基的上诉,维持湖里区法 院一审裁定,原因是起诉已经超过期限。但是厦门中院同时还向厦门市房管局作出了司法建议书,建议书中称:“法院在审理 陈朝基上诉过程中发现060064房产证颁发不当。起诉超过法定期限……,但当时颁发机关的颁发行为确有不当,应予纠 正。”虽然仍旧没有胜诉,但在长达7年的诉讼之后,法院终于确认了房产证有误这一事实,为陈朝基下一步的索赔找到了进 一步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