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怂恿未成年人砸车一男被判入狱一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8日14:42 深圳晚报

  本报记者周江南报道记者昨日从宝安区法院了解到,一指使未成年人打破车窗玻璃盗取钱物的男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今年6月29日下午1时30分左右,宋某某将蓝色捷达小汽车停放于宝安区福永街道龙翔北路一饺子馆门前。孙某某与犯罪嫌疑人“阿林”及柳某、叶某某见捷达车内有手提包,孙某某与“阿林”指使柳某用弹弓将车右后窗玻璃打碎,将手提包盗走,内有现金850元及手
机一部。当四人来到福永建设银行门口伺机再次作案时,公安机关将孙某某及柳某、叶某某抓获归案,后两人因为未达刑事责任年龄而被释放。宝安法院认为,孙某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同时怂恿、指使未成年人犯罪,遂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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