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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流域污水排放增加 地下漏斗1.5万平方公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8日16:45 新华网

  新华网武汉11月28日电(记者郭嘉轩) 长江水利委员会日前发布的《2004年长江流域及西南诸河水资源公报》显示:2004年长江流域污水排放总量继续增加,但水质恶化幅度比上年有所减少;由于地下水开采过量,沿江六省已经形成1.5万平方公里的地下水漏斗区域,比两个上海市的面积还要大。

  据《公报》显示,2004年长江流域工业和生活污水排放总量为288.1亿吨,比上年增
加14.8亿吨。其中工业污水202.8亿吨,占70.4%,生活污水85.4亿吨,占29.6%。排污地区主要集中于太湖水系、洞庭湖水系、湖口以下干流、宜昌至湖口、鄱阳湖水系、乌江和岷沱江等地,排污量占到长江废污水排放总量的80.9%。目前长江流域优于III类水的河长占总评价河长的72.5%,劣于III类的水体主要集中在城市江段和部分支流,水质恶化幅度比上年有所减少。

  2004年,长江流域和西南诸河范围内湖泊水质改善不大,在进行评价的太湖、西湖、鄱阳湖等11个湖泊中,仅有泸沽湖和洱海整体水质达到III类以上水质,其他湖泊均出现部分水体劣于III类水质的情况。在国家重点治理的“三湖”中,太湖仅有16.5%的面积达到III类水,富营养面积占77%;云南滇池水质为V--劣V类,处于富营养状态;

巢湖东半湖水质为IV--V类,西半湖水质为劣V类。2004年三峡水库全年均达到III类水标准;丹江口水库全年期均达到II类水标准。

  另外,由于过量开采导致地下水位逐年下降,部分地区形成了地下水降落漏斗区域,对水资源正常循环产生严重影响。据对上海、江苏、浙江、江西、河南、湖北6省(市)部分平原地区进行的不完全调查,共发现地下水降落漏斗17个,漏斗总面积为14796.02平方公里,相当于2.3个上海市的面积。2004年末与年初相比,有5个地区漏斗面积还在扩大,其中浙江杭嘉湖平原II层漏斗面积增加最多,为1905.7平方公里。8个地区漏斗面积有所缩小,其中江苏省太湖平原苏锡常第II承压层深层漏斗面积减少最多,为339.9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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