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车辆被扣40分 收回线路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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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9日02:41 海峡都市报 | |||||||||
N本报记者薛辉 本报讯一年内违章记分累积达到40分以上的客运车辆,明年起将被依法吊销经营许可,收回线路牌。记者昨日从省运输管理局获悉,《福建省道路客运经营行为违章记分考核管理办法》和《福建省道路客运经营行为违章记分考核分值表》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了解,对于违章车辆的处罚将按照“记分考核分值表”所列的记分项目(违法行为),由作出行政处罚的单位,在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签发“违章记分通知单”,一并送达违法当事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