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挨打记者要告王志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9日06:16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王志文在阆中拍戏时,因不准《西南商报》记者陈勇拍摄照片,同正准备拍摄的陈勇发生冲突(见本报昨日一版报道)。此事在阆中及社会引起强烈反响,昨日,本报记者赶到阆中,就此事再次进行采访。

  记者经过多方打听,终于获悉王志文正在阆中古城五庙街名城博物馆拍戏。昨日下午5时许,记者立即赶到五庙街及名城博物馆。

  五庙街上停了几台为剧组拉设备的大货车。大货车驾驶室内挂着阆中市公安局颁发的“古城特别通行证”。我们走进名城博物馆后,经过阆中市委宣传部的一位工作人员找到了《龙虎人生》制片主任孙海敏。孙海敏拒绝了记者采访王志文的请求,只是说:“我们也有人受伤……对此事,到时候我们会站出来说话的!”

  在名城博物馆,记者见到《龙虎人生》制片人陈先生。陈先生脸上有伤疤,他称这是在27日的冲突中被打的。但他也不愿具体谈当时的情况,只是称“那个记者素质太差”。

  记者又来到负责“王志文动粗案”的阆中市公安局西城派出所,此时,办案警官正在对陈勇继续进行调查笔录。调查笔录已经记录了好几页。办案警官称:他们很重视此案,已成立了调查组全面调查此事,现在还在调查之中……

  陈勇的律师王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根据委托人陈勇的意见,我们准备在29日向阆中市法院递交诉状,将王志文告上法庭。陈勇的诉讼请求是:要求王志文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和精神损失10万元。

  记者汪仁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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